关于印发《2017年南昌市农业综合开发成长性 特色产业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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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县农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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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农综开办字〔2017〕30号
关于印发《2017年南昌市农业综合开发成长性
特色产业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涉农县(区)农发办、财政局,市林业局农垦处:
现将《2017年南昌市农业综合开发成长性特色产业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 2017年南昌市农业综合开发成长性特色产业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南昌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南昌市财政局
2017年4月24日
附件:
2017年南昌市农业综合开发成长性
特色产业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按照《南昌市农业综合开发成长性特色产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要求,为更好地择优选项,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申报南昌市农业综合开发成长性特色产业建设项目,现发布2017年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适应我市都市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大力推进我市农业产业特色明显、开发潜力大、市场前景广阔,能产生裂变扩张效应、快速发展壮大的种养加等项目的发展,进一步改善我市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二、扶持范围
凡在我市农业发展重点区域范围内,拟新建或扩建具有一定规模和特色、成长性强的优势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及休闲农业等产业,均可申报市级农业综合开发成长性特色产业建设项目。重点扶持由龙头企业及其他投资农业的工商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等市场主体经营管理的特色产业基地。
三、立项条件
1、项目要由具有一定实力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来承担,并具备较好的发展前景;
2、项目要有合法的用地手续;项目单位要有项目投资实力,具备相应的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能力。
四、申报方式
1、市农发办、市财政局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下发文件等形式公开发布项目申报指南。
2、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等经营主体,可向其所在县(区)农发办进行申报入库;市属农场经营主体可向市林业局农垦处进行申报入库。
3、各县(区)农发办、市林业局农垦处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入库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评估,择优向市农发办和市财政局申报。
五、扶持形式
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扶持方式,财政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的50%。
六、相关要求
(一)申报数量:各县(区)农发办、市林业局农垦处原则上按以下数量向市农发办、市财政局申报:南昌县、安义县、进贤县、新建区申报项目个数各不超过7个;湾里区申报项目个数不超过5个;高新区申报项目个数不超过2个;市属农场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
(二)申报材料:1、申报文件一式两份;2、项目建议书一式两份,建议书内容包括:开发的必要性及有利条件;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制约因素及治理措施;投资估算和筹资方案;效益预算;项目区位置图、现状图和规划图及附表1~4等。
(三)申报程序:1、项目申报单位要在2017年4月底前向所在县(区)农发办、市林业局农垦处申报;2、各县(区)农发办、市林业局农垦处在2017年5月15日前完成专家评审工作,并形成评审意见,会同财政部门正式行文上报市农发办和市财政局。
(四)严肃纪律:项目单位和各级项目主管部门要确保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与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南昌市农业综合开发2017年度成长性特色产业建设项目申报表;
2、南昌市农业综合开发2017年度成长性特色产业
建设项目投资与效益情况表;
3、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产业化龙头企业);
4、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农民专业合作社)。